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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向)项目的通知

2017-11-24

近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科技发展...

近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向)项目(即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广东省创新发展大会工作部署,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1686号)有关要求,省科技厅启动2018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向)项目(即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申报要求

  2018年度省基金项目设立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以及广东省温氏集团联合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 研究团队项目(专题编号:0301)。

  1.研究内容。

  围绕科技前沿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研究团队是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优势互补的优秀科研群体。鼓励部门、跨地区、多学科交叉组成研究团队。

  (2)申请人(协调人)是团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团队的研究工作。协调人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即196311日以后出生),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平均年龄应小于50周岁(院士可不纳入平均年龄的计算范畴)。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

  (3)协调人具有主持国家或省基金项目的经历(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相应项目合同书或结题批复件的电子扫描文档,纸质复印件随后在纸质材料附件中报送)。

  (4)协调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已获得过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的协调人不得在相同领域再次担任研究团队协调人。

  (6)本年度仅受理地球学科、信息学科和医学学科的项目申报。

  (7)研究期限为5年。

  3.资助数量及强度。

  本年度拟资助1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300万元/项。项目经费分两期拨付,每期150万元。

  (二) 杰出青年项目(专题编号:0302)。

  1.研究内容。

  在相关领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申请人为未满35周岁(即198311日以后出生)且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青年人才。

  (2)申请人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并得到两名省内不同单位相关领域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两名省内不同单位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表、博士学位证、职称证书的电子扫描文档,纸质复印件随后在纸质材料附件中报送,同行专家推荐表模板见附件1)。

  (3)研究期限为4年。

  (4)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报杰出青年项目: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国家“973计划首席、长江学者珠江学者(含青年珠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含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与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获得者;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负责人;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协调人;

  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本土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引进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

  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

  3.资助数量及强度。

  本年度拟资助5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项目经费分两期拨付,第一期70万元,第二期30万元。

  (三) 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专题编号:0303)。

  1.研究内容。

  围绕广东省十大重大科技专项和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31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信誉的在职科研人员。

  (2)项目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且研究骨干为中青年专家。

  (3)项目须面向前沿的科学问题,具有明确的科学目标、创新的科学内容、可行的研究方案。

  (4)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基地平台,优先支持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平台条件的研究单位。

  (5)本年度仅受理数理学科、化学学科、生命科学学科和工材学科的项目申报。

  (6)研究期限为4年。

  3.资助数量及强度。

  本年度拟资助为1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项目经费分2期拨付,第一期70万元,第二期30万元。

  (四) 重点项目(专题编号:0304)。

  1.研究内容。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需求,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申报内容应曾获国家基金或省基金项目资助,已按计划结题,但研究工作从未中断,并可望取得新进展或突破(申报内容曾获国家或省基金项目资助的,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相应项目结题批复件的电子扫描文档,纸质复印件随后在纸质材料附件中报送)。

  (2)申请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并具有主持国家基金或者省基金项目的经历(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相应项目合同书或结题批复件的电子扫描文档,纸质复印件随后在纸质材料附件中报送)。

  (3)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在岗(即19581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

  (4)研究期限为3年。

  3.资助数量及强度。

  本年度拟资助3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50万元/项。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五) 自由申请项目(专题编号:0305)。

  分为自由探索项目和广东基础研究管理项目。

  1.自由探索项目。

  (1)研究内容。

  自由探索,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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